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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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接收2017级新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



作者:     点击数:     更新时间:2017年10月11日 15:39 

各团支部:

根据院团委的工作安排,20171011日至201710月14日为新生团组织关系的接受时间。请各支部做好接收统计。

具体要求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凡是具有入团志愿书、团员证、团员档案遗失证明三者之一均视为团员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入团志愿书而无团员证的新生,各班登记汇总后报五年制团总支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无团员证也无入团志愿书的,视为非团员,需要重新入团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团费收两年,每位团员4.8元。

 

五年制大专部团总支

20171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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