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被确定为培养对象1年以上;
2、在培养考察期一年内成绩无不及格现象;
3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4、至少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汇报一次;
5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;
6、政治审察合格;
7、群众评议达到既定标准;
8、班主任,任课老师评议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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